為進一步做好我縣城鎮基準地價制訂和更新工作,保持基準地價的現勢性和科學性,建立健全政府公示地價體系,切實為縣人民政府加強土地市場管理,土地資源合理配置提供決策依據,全面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促進城鎮土地節約集約和高效利用,根據贛州市自然資源局辦公室轉發江西省自然資源廳辦公室《關于開展2022年度城鎮基準地價更新工作的通知》(贛市自然資源辦發〔2022〕8號)要求,順利完成興國縣高興鎮等24個鄉鎮基準地價更新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的意義
基準地價是政府公示地價體系的重要內容,縣人民政府是推進政府公示地價體系的責任主體。及時更新興國縣高興鎮等24個鄉鎮基準地價對于進一步加強我縣的地價管理,培育和規范土地市場,防止國有土地資產流失,推動產業結構升級,優化產業結構布局具有重要意義。
二、工作依據
(一)全國人大、國務院及有關部門頒布的法律、法規、文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4、《城鎮土地分等定級規程》(GB/T18507-2014);
5、《城鎮土地估價規程》(GB/T18508-2014)。
(二)地方人大和政府及有關部門頒布的法規、文件
1、《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
2、《江西省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劃撥管理條例》;
3、《江西省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收入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4、《江西省自然資源廳辦公室關于開展2022年度城鎮基準地價更新工作的通知》(贛自然資源辦函〔2022〕109號);
5、《關于開展2022年度城鎮基準地價更新工作的通知》(贛市自然資源辦發〔2022〕8號)。
三、工作原則
(一)堅持科學評估的原則。嚴格按照《城鎮土地分等定級規程》和《城鎮土地估價規程》的規定進行評估,確保評估結果科學、合理。
(二)堅持技術創新的原則。建立運用計算機管理地價的新模式,增強科技含量,提高成果質量。
(三)堅持政策銜接的原則。嚴格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加強土地宏觀調控的新政策,確保與基準地價更新工作合理有序銜接。
四、更新工作目的和任務
1、工作目的。全面掌握當前高興鎮等24個鄉鎮土地利用狀況和土地市場發育情況,對上一輪的土地定級和基準地價成果進行更新,完善土地價格體系。
2、工作任務。(1)完善地價體系,按照商服、住宅等用地類型評定、劃分更新范圍土地級別。(2)建立興國縣高興鎮等24個鄉鎮基準地價更新數據庫。(3)撰寫興國縣高興鎮等24個鄉鎮基準地價更新工作報告和技術報告。(4)向贛州市自然資源局申請基準地價更新成果進行驗收和興國縣人民政府批準公布實施。
3、更新范圍。以高興、古龍崗、興江、梅窖、樟木、江背、興蓮、東村、社富、杰村、龍口、埠頭、均村、永豐、隆坪、茶園、崇賢、方太、城崗、楓邊、良村、南坑、鼎龍、長岡等24個鄉鎮圩鎮規劃區(更新范圍應套合最新遙感衛星影像圖,需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規劃)。瀲江鎮、經濟開發區、昌贛客專興國西站除外,縣城規劃區內基準地價更新已經制定并已頒布實施。本次更新基準日為2022年7月1日。
五、組織領導
基準地價更新工作是一項牽涉面廣、任務重、技術要求高的系統工程。為保障此次基準地價更新工作的順利進行,經縣政府研究,決定成立由分管領導任組長,縣政府辦、自然資源局、發改委、財政局、統計局、交運局、住建局、市場監管局、商務局、教科體局、衛健委等單位負責人和各鄉鎮長為成員的興國縣高興鎮等24個鄉鎮基準地價更新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縣自然資源局,負責基準地價更新工作的協調、督促和有關評審會的組織,成果報備等工作。縣直成員單位負責提供相關資料,各鄉鎮負責本轄區基準地價更新具體工作。
六、時間安排和步驟
(一)準備工作階段(2022年9月1日年9月15日)
1、研究制定并下發興國縣高興鎮等24個鄉鎮基準地價更新工作方案。
2、確定技術服務單位。
3、各有關單位安排一名技術骨干擔任資料收集聯絡員,負責本單位的資料收集。
4、分別召開領導小組和資料收集聯絡員會議,明確該項工作的內容和具體要求。
5、組織培訓,主要為調查培訓(包括土地定級調查培訓和基準地價調查培訓兩部分),明確本次工作的具體要求。
(二)評估資料的收集與調查階段(2022年9月16日年9月30日)
1、制訂資料收集計劃,編制調查表格。
2、確定調查方法。
3、資料收集。有關部門的資料由資料收集聯絡員負責收集,其他資料由課題組的外業人員實地調查取得。
收集的資料形成時段為2017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各相關單位聯絡員應將資料收集、整理好,于2022年9月10日前報縣基準地價更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資料提供單位及內容如下:
(1)收集鄉鎮的自然、社會經濟基礎資料,包括2017-2021年人口資料、經濟發展資料、統計手冊,產業發展、交通、水利、電力、通訊、教育、衛生、福利等基礎設施情況,2017-2021各年度黨委、政府工作報告等。
(2)收集鄉鎮圩鎮土地利用的現狀(包括土地利用現狀圖、遙感衛星影像圖)和規劃資料,包括文本、說明、圖件。
(3)收集各種相關規劃資料,包括鄉鎮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綱要、2017-2021年近期發展計劃、鄉鎮、集鎮規劃、交通規劃、水利規劃、旅游規劃、生態規劃、農業區劃和綜合開發規劃等,規劃期間重點建設項目、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項目及中心村、行政村、移民點建設布點等情況。
(4)收集建設項目用地規模、集約用地以及其他與土地利用有關資料。
4、地價調查資料審核,包括樣本剔除的樣本資料歸類。
(三)資料分析、整理階段(2022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
1、影響地價因素的選擇,權重值的測定。
2、土地定級資料分析處理、分值計算、級別劃分。
3、樣點地價資料的整理,包括樣點地價的測算、異常樣點地價資料的剔除。
4、基準地價的評定。
5、編制基準地價修正系數表。
(四)基準地價成果的整理階段(2022年10月21日至11月10日)
1、整理成果圖件,包括基準地價資料圖和基準地價圖的整理。
2、基準地價表和基準地價因素修正系數表的整理。
3、基準地價評估工作報告和技術報告的編寫。
(五)基準地價的驗收及公布階段(2022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
1、舉行基準地價成果聽證會,征詢各方代表對基準地價評定成果的意見。
2、成果驗收和鑒定。
3、編印《興國縣鄉鎮基準地價更新報告》一書。
4、基準地價成果的公布。
七、資金來源及監督
為保證全面及時完成此項工作,涉及的工作經費由各鄉鎮承擔,標準參照江西省自然資源評價評估行業協會規定(鄉鎮面積≤5平方公里,費用3—5萬元)執行。由作業單位與鄉鎮簽訂基準地價更新工作合同,縣自然資源局協調和監督工作進展、任務完成。待作業單位完成更新成果并經市自然資源局驗收合格后,各鄉鎮將工作經費撥付作業單位。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開展鄉鎮基準地價更新工作,是規范土地市場秩序,促進城鎮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需要。各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加強領導,保障此項工作順利開展。
(二)精心組織,狠抓落實。此項工作面寬量大,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各相關部門要嚴格工作要求,精心組織實施。切實做到人員落實、任務落實、責任落實。
(三)加強協調,密切配合。此項工作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各相關部門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樹立“一盤棋”的思想,加強協調溝通,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研究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此項工作圓滿完成。
(四)按照時間節點完成任務。開展此項工作時間緊,時效性強,各部門單位一定要按照具體要求認真開展工作,及時完成所要提交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