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縣十六屆政協三次會議第111號提案的答復
賴麗萍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快托育服務發展的建議》收悉,結合我縣托育服務發展實際,現答復如下:
1.在建議發改、自然資源部門將設立托育服務專項規劃方面。根據國家發改委、民政局、國家衛健委三部門聯合印發《十四五”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工程和托育建設實施方案》要求,我縣將強化整體統籌謀劃發展,對構建和完善托育服務體系上升到關乎家庭發展能力建設、關乎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高度加以重視,推動形成有效服務供給。強化政府兜底職能底線,健全工作機制,細化明確各相關部門職責,協同配合推進,優化資源配置,合力推進托育服務發展。
2.建議教科體部門將托幼一體化納入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方面。推進托幼一體化建設是我縣托位建設重要舉措,根據上級規定的幼兒園開設托班比例要求,建設了3所城區公辦幼兒園“托育一體化”項目示范引領標桿,興國縣第五幼兒園、興國縣第七幼兒園、興國縣第九幼兒園內設了托育服務中心,各設置了2個托育班,在全縣24個鄉鎮公辦幼兒內設了托育服務中心,設置1至2個托育班,共設置了37個托育班,增加了740個托位,于2022年9月已全部開始運行,主要招收2-3歲嬰幼兒,目前已收托285人。下一步我縣將推動托幼一體化建設力度,實行統一掛牌、統一管理、統一收費、統一考核。
3.建議托育服務普惠化方面。我縣積極推進托育服務普惠化發展,激發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明確在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機構建設、運營等方面給與支持,屬新建的按城市每個托位600元、農村每個托位500元,改擴建的按城市每個托位500元、農村每個托位400元給予一次性財政補助。同時加快普惠性民辦托育機構價格認定工作,鼓勵托幼機構降低收費標準,對按照我縣普惠指導價招收3歲以下嬰幼兒的托幼機構,財政按照實際收托數、月數和每人每月200元的標準給予運營補貼,補助資金由市、縣財政按補助資金由市、縣財政按2:8分擔,補貼政策暫定三年。按照贛州市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明確養老、托育機構等場所用水用電用氣等價格的通知》要求,制定了興國縣托育機構用水、用電、用氣優惠政策辦理指南,全面落實支持嬰幼兒照護機構發展的優惠政策,對已完成備案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按照國家政策享受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稅收優惠政策,用水、用電、用氣等執行與學校、幼兒園相同的價格政策,一系列的保障措施,激發了社會力量舉辦“0-3歲嬰幼兒托班”的積極性。
4.建議完善準入制度方面。當前我縣在托育服務方面辦學標準和教育質量都缺乏監管,師資力量嚴重不足。基于此,縣委將制定符合我縣實際的嬰幼兒托育及服務機構的管理辦法,在準入資質、服務標準、課程質量、衛生安全、托育收費、托育環境等方面進行有效規范,加強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相關工作人員、學前教育保育員等人員的培養。
5.建議相關部門依法履行自身職責方面。我縣相關部門印發了《關于開展全縣托育機構安全防范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轉發市衛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隊<關于貫徹落實托育機構消防安全指南(試行)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成立了全縣托育機構安全防范專項檢查工作小組,聚焦衛生防疫、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重點環節,不定期對縣域內托育機構進行檢查,重點加強對托育機構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托育機構安全隱患全面消除。
感謝您的寶貴建議及對我縣醫療衛生健康事業的關心支持。
2023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