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生態環境廳出臺了《江西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環境治理和風險防控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現將《工作方案》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提出,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加強危險廢物環境隱患排查和風險防控,實施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防控重大工程。生態環境部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環境治理 嚴密防控環境風險的指導意見》(環固體〔2025〕10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要求,以嚴密防控危險廢物環境風險為目標,以推進全過程信息化環境監管和嚴格管控填埋處置量占比為抓手,提升危險廢物環境監管效能,優化利用處置方式,守牢危險廢物生態環境安全底線。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要求,全面落實《指導意見》,切實提升我省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水平和環境治理能力,有效防控環境風險,我廳研究出臺了《工作方案》。
二、主要內容
《工作方案》分工作目標、重點任務、保障措施三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標。以嚴密防控危險廢物環境風險為目標,分階段逐步推進危險廢物全過程信息化環境監管全覆蓋,推動全省危險廢物填埋處置量占比穩中有降。同時,結合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相關指標,對各設區市提出了危險廢物填埋處置量占比同比持平或逐年降低,或者填埋處置量占比≤10%的目標要求。
第二部分:重點任務。從提升收集處置能力、優化利用處置方式、健全環境管理體系3個方面提出了10項具體任務。提升收集處置能力方面包括4項: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規范收集、進一步推動危險廢物便捷轉移、優化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結構、優化醫療廢物收集處置模式;優化利用處置方式方面包括3項:健全危險廢物循環利用體系、提升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水平、逐步減少危險廢物填埋處置;健全環境管理體系方面包括3項:強化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強化危險廢物信息化環境管理、推動危險廢物精細化環境管理。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從加強組織實施、深化科技支撐、強化監管執法3個方面對推動和落實以上10項重點任務提出有關要求。
三、主要特色
在《指導意見》有關要求的基礎上,結合省情實際,在重點任務部分主要增加了以下四方面內容:一是提高危險廢物收集覆蓋率。將小微收集試點單位作為小微企業環境管理抓手,建立試點單位評價體系和退出機制,并探索實行試點單位的收集兜底責任,推動區域內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應收盡收。二是提升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水平。在“五全”危險廢物環境監管體系基礎上提升打造一批“五型”標桿企業,鼓勵企業綠色低碳發展。同時,健全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注銷機制,逐步淘汰一批技術工藝落后、污染防治設施運行不正常的經營企業,降低環境風險隱患。三是減少危險廢物填埋處置量。推動老舊生活垃圾焚燒設施爐型改造,從源頭降低焚燒飛灰產生量;支持建設“水洗+水泥窯”協同處置等焚燒飛灰處理項目;鼓勵焚燒飛灰填埋處置量大的設區市率先推動焚燒飛灰資源化利用,多向發力推動減少危險廢物填埋處置。四是強化危險廢物環境管理。健全優化省危險廢物監管平臺,基于危險廢物電子標簽標志二維碼、電子轉移聯單編號、經營許可證編號實現多維度、多角度、多環節一碼溯源功能,建立危險廢物監管數據網絡和危險廢物閉環監管治理體系。
咨詢服務機構:固體廢物與化學品處
咨詢電話:0791-8686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