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興國縣教育體育局深入貫徹落實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工作部署,緊扣教育體育領域法治建設重點任務,結合教育教學管理、校外培訓監管、校園安全防護等核心職能,統籌推進法治宣傳教育、依法治理、執法規范化建設等各項工作,為全縣教育體育事業健康有序發展提供了堅實法治保障。現將2025年法治建設工作總結報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況及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筑牢法治建設統籌根基
一是強化統籌協調。成立由局主要領導牽頭的法治建設相關專項工作組,明確辦公室統籌協調、各股室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治理格局。同時細化股室核心職能分工,局安全股與教育股牽頭負責全縣教育系統普法工作的統籌規劃、協調推進與指導監督,全面覆蓋校園法治教育、師生普法宣傳等重點任務。社幼職成股聚焦校外培訓和托管機構監管核心領域,牽頭推進該領域法治機制建設、執法規范與協調管理,確保監管精準發力。二是夯實工作基礎。學校方面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健全校內規章制度,完善依法決策機制,將法治要求融入學校管理各環節。強化法治教育隊伍建設,組建由220余名法治副校長、法治輔導員構成的校園法治教育骨干隊伍,明確其“線上+線下”法治宣傳教育職責,形成覆蓋學前教育至職業教育全學段的校園法治工作網絡,為校園法治教育、未成年人保護等工作提供組織保障。
(二)深化分層學習,夯實法治理論基礎
一是領導干部帶頭學。將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核心內容,常態化開展專題研討。把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納入必學清單,通過集中領學、專題輔導等強化學習,組織全縣教體系統領導干部參加年度法律知識考試,以考促學、以考促用。二是執法人員精準訓。組織13名執法人員完成線上60課時法律專業培訓及考核,常態化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規學習,通過每月法規學習、每季度執法實務培訓,提升依法監管能力。三是教育工作者系統學。通過專題培訓、教學競賽等方式,提升學校管理者、德育干部及法治課教師法治素養,我縣教師在2025年贛州市中小學校法治教育精品課競賽中獲二等獎。
(三)創新宣傳載體,擴大法治覆蓋范圍
一是打造特色宣傳品牌。聚焦青少年群體,打造“模擬法庭”實踐品牌并全網直播。緊抓“國家憲法宣傳周”,組織全縣中小學、幼兒園開展憲法晨讀、主題班會等活動,營造校園法治氛圍。二是豐富多元宣傳形式。嚴格落實“1530”安全教育制度,全年開展線上線下法治安全教育活動3200余次。聯合多部門舉辦法治精品課競賽,組織選手進校園宣講。三是強化重點群體普法。針對留守兒童,指導“童心港灣”開展法治安全教育活動。聯合民政部門開展“護航成長-未成年人教育法宣傳”,聯合公安、檢察院拍攝法治宣傳視頻,提升師生及家長法治意識與自我保護能力。
(四)推進法治實踐,提升依法治理效能
一是深化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實踐。將法治要求貫穿教育管理全流程,在招生、學籍管理、教育收費等重點環節嚴格規范程序,保障師生合法權益。通過常態化指導與監督,推動學校依法辦學、依規管理,形成決策科學、執行規范、監督有效的依法治校工作格局。二是強化校外機構法治監管。全年組織聯合執法檢查5次,排查校外培訓機構、托管機構等“三類機構”456人次,實現監管全覆蓋。依法查處無證無照經營、違規收費、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查辦案件7起,為家長挽回經濟損失8650元。建立安全隱患臺賬95份,完成消防設施、燃氣使用、食品衛生等各類安全隱患整改165項,整改率達100%。推動50家托管機構搭建智慧消防平臺,嚴格落實“黑白名單”制度,認定白名單機構21家,提供查詢服務超1萬人次。加強預收費資金監管,累計監管資金340余萬元,涉及訂單3300余個,有效防范機構“卷款跑路”風險。三是深化校園及周邊環境治理。建立“定期+專項+突擊”安全檢查機制,對全縣學校、56所校外培訓機構及托管機構開展安全檢查20余次,排查整改安全隱患800余處。聯合政法委、公安、市監、城管等部門開展校園周邊環境專項整治,出動檢查人員1200余人次,開展執法行動20余次,檢查校園周邊零食商品、流動攤點、網吧、酒店酒吧等200余家,營造安全有序的校園周邊環境。
二、主要存在的問題
(一)協同聯動機制有待完善。與縣內職能部門、局內相關股室在法治教育資源整合、信息共享、活動共辦方面的常態化深度合作機制不健全。校外監管中,“有證但場所不達標”等特殊情形的監管責任未明確界定,導致執法真空,全年收到相關投訴15起,占總投訴量的23%。
(二)資源均衡與工作深度不足。法治教育融入日常教學的長效機制尚未健全,部分偏遠薄弱學校在法治教育資源、師資力量及活動創新方面存在短板。不同學校之間法治教育資源分配不均,影響整體教育質量。
(三)執法規范化水平需提升。個別無執法證人員參與輔助檢查、執法時未及時亮證等不規范行為占檢查次數的5%。案卷制作存在法制審核缺失、證據鏈不完整、文書不規范等問題,30%的案卷在縣級評審中存在輕微瑕疵。
(四)政策執行缺乏統一依據。上級調整校外托管機構場所禁止性條款后,未明確準入新標準;“白名單”認定中場所要求不具體,導致執法口徑不一,影響公信力。
(五)隱患排查與宣傳覆蓋有盲區。部分檢查人員專業知識不足,對潛在安全隱患排查不夠深入。法治宣傳未能完全覆蓋偏遠地區學校和學生,存在宣傳死角。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健全協同機制。推動縣政府牽頭制定《興國縣校外托管機構監管職責劃分辦法》,明確特殊情形監管責任。優化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建立信息共享、線索移送等機制,每季度開展1次聯合執法。
(二)優化資源均衡配置。加大對偏遠薄弱學校的政策傾斜與資源支持,通過師資培訓、資源共享等方式,補齊法治教育師資和資源短板。開發適合不同年級的法治教育教材,建立法治教育融入日常教學的長效機制,提升工作深度與均衡性。
(三)強化執法規范化建設。將法治培訓納入執法人員年度考核,制定常態化培訓計劃,每月開展1次法律法規學習、每季度組織1次執法實務培訓,全年累計培訓不少于80課時。開展跨部門執法實訓和案卷評查,邀請法制專家指導,提升證據收集、案卷制作等專業能力。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成立執法監督小組,對不規范行為“零容忍”。
(四)完善政策執行保障。制定《興國縣校外托管機構“白名單”認定實施細則》,細化場所屬性、設施標準等準入條件,統一認定標準與執行口徑。及時開展上級政策解讀專項培訓,確保執法人員和機構負責人準確把握政策。
(五)筑牢安全宣傳防線。擴大法治宣傳覆蓋面,針對偏遠地區學校和學生開展定向宣傳,確保法治教育惠及每一位師生。加強檢查人員專業知識培訓,提升隱患排查深度與準確性,建立隱患整改“回頭看”工作機制,確保隱患整改到位。持續深化法治副校長進校園、模擬法庭等特色活動,豐富普法形式,提升法治宣傳教育實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