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國縣交通運輸局是縣政府主管交通運輸工作的正科級部門。局機關內設辦公室(交通戰備辦公室)、交通建設管理股、交通運輸管理股(行政審批服務股)3個股室(部門),下轄興國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和興國縣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興國縣公路保障中心)2個事業單位。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有關規范性文件草案,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全縣公路、水路等行業規劃、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負責擬訂物流產業發展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并監督實施。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二)承擔公路、水路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組織編制公路、水路運輸體系規劃,指導公路、水路運輸樞紐管理。
(三)承擔公路、水路運輸,交通建設市場管理責任。組織制定公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范并監督實施。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出租汽車和城市公交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汽車運輸、河流運輸有關管理工作。協調鐵路、民航、高速公路、海事部門工作。
(四)按規定承擔交通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定交通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并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程序的審查、審批、工程招標、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村公路竣工驗收工作,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按規定負責港口建設規劃、岸線使用管理工作,負責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提出全縣交通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在縣財政資金安排意見下,負責統籌全縣交通運輸收支預算的編制、使用、管理,按縣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全縣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對全縣交通有關規費資金使用情況監督實施。協調交通建設資金的籌集工作。
(六)承擔全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七)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縣春運工作,負責縣鄉主干道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承擔國防動員交通戰備有關工作。
(八)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興國縣交通運輸局內設及下轄機構:
一、辦公室(交通戰備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政務、事務工作,承辦文秘、政務公開信息、年鑒、機要、保密、綜治、檔案、目標管理、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機關后勤服務工作;督辦局黨組決議、決定的執行情況和督辦行政決定、工作布置的執行情況;負責系統內的干部管理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內教育、培訓工作。組織貫徹執行交通法律法規規章;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的指導、檢查和執法監督工作。負責交通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政策調研、執法隊伍建設和法律法規業務培訓工作;負責交通行業信訪、建議提案辦理工作;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縣交通戰備工作,編制及實施全縣交通戰時保障方案。負責提出全縣交通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在縣財政資金安排意見下,負責統籌全縣交通收支預算的編制、使用、管理;負責審核編制全縣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建設資金預算;服務、協調交通建設資金的籌集工作;負責公路建設、養護等項目資金的撥付和局機關財務核算工作;負責系統內各種統計、調查、預測工作。
二、交通建設管理股
組織編制全縣交通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組織編制、審核、上報、下達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年度投資計劃;負責全縣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審查、審批工作;指導、服務、監督農村公路設計、招投標、工程造價等工作;指導全縣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負責全縣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程序的審查、審批、工程招投標、工程進度、工程設計、造價控制、施工組織協調等工作;管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和交通工程技術標準、技術規范工作;負責監督檢查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組織竣工驗收工作。
三、交通運輸管理股(行政審批服務股)
負責全縣道路運輸、水路運輸、企業生產、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協調交通重大事故的調查和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服務全縣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城區客運行業管理;協調道路、水路運輸方式的銜接;負責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調控和春運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服務運輸行業技術標準管理;負責全縣物流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主要節點的編制工作;負責整合社會物流資源,培育第三方物流企業,推動全縣物流產業發展;負責全縣物流技術和物流標準應用和管理;負責全縣物流行業統計、調查和經濟分析;開展區域物流交流合作;負責全縣物流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指導、監督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規定,受理本部門行政許可項目;對受理的行政許可項目進行審查;辦理需要外業查證的行政許可項目。
四、興國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興國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以興國縣交通運輸局的名義,依法統一行使本級公路路政、道路運政、水路運政、港口行政、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治理、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等行政處罰權以及相關行政檢查權、行政強制權的執法活動。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和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擬定全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計劃規劃、業務規范和管理制度等,報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二)負責轄區承擔的公路路政、道路運政、水路運政、港口行政、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治理、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等行政執法工作。
(三)負責對公民、法人、其他組織遵守交通運輸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違反交通運輸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實施行政強制和行政處罰,承擔職責范圍內相應的安全生產監管職責。
(四)負責全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的指導監督、教育宣傳工作;組織協調和指揮全縣重大和跨區域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五)協助或參與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和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參與本轄區內國家重點物資、戰備物資、搶險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的道路、水路運輸保障工作。
(六)指導全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的隊伍建設和業務培訓工作;協助做好全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資格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科技和信息化建設。
(七)承擔上級交辦的案件線索核查、案件辦理以及交辦的其他任務。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縣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興國縣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興國縣公路保障中心)
整合原縣公路運輸管理所、縣縣鄉公路管理站、縣渡船渡口管理站(縣港航管理站)、縣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站、縣公路養護管理站等單位及相關職能,組建興國縣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心,加掛興國縣農村公路保障中心牌子,為興國縣交通運輸局所屬的股級全額撥款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公路規劃與建設、公路日常養護、路況評定、公路災害搶修與保通、公路綠化、交通工程質量檢測和鑒定、道路運輸行業調查與統計、航運規劃與統計、航運人才培訓、港航建設項目管理等職能。
負責人:劉新林
聯系電話:0797-5322407。
辦公地址:興國縣紅軍路15號交通大廈。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 8:30-12:00,14: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