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興國縣公安局在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堅強領導下,圍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法治建設相關部署,對照《贛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若干意見》《法政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要求,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現將全年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 主要舉措及成效
(一) 深化執法規范化建設,提升執法辦案質效。
1. 完善執法制度體系: 完善了接處警、受立案、調查取證、涉案財物管理等關鍵環節的執法操作規范和實施細則,確保各項執法活動有章可循。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全面推行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
2. 強化執法監督管理: 深化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提質增效與應用,辦案中心提供入區管理、送檢、押送、監督等“一站式”服務的管理模式。常態化開展執法巡查、案件評查、專項檢查,及時發現并整改執法問題。
3. 提升執法主體能力: 組織開展多層次、全覆蓋的法律知識和執法技能培訓8場次,參訓民警1000余人次。重點加強對新修訂《治安管理處罰法》、常見案件取證指引、現場規范處置等內容的培訓,民警法治素養和執法實戰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二) 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1. 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依法嚴厲打擊合同詐騙、非法集資、侵犯知識產權等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活動。
2. 深化“放管服”改革: 持續優化公安政務服務,推行“一窗通辦”、“網上辦”、“就近辦”等便民利企措施。簡化審批流程,壓縮辦理時限,提升服務效率。在戶籍、出入境、車駕管等領域推出便民措施。
3. 規范涉企執法行為: 嚴格落實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審慎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
(三) 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職責,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1. 強化社會治安管控: 依法嚴厲打擊黃賭毒、盜搶騙、食藥環等突出違法犯罪,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公眾安全感持續提升。
2. 完善應急處突機制: 健全完善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依法妥善處置各類突發案事件,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
3. 加強重點領域監管: 依法強化對危爆物品、行業場所、新興業態等的安全監管,排查整治安全隱患,嚴防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四) 推進普法宣傳教育,營造濃厚法治氛圍。
1. 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 結合執法辦案、管理服務全過程開展以案釋法、法律咨詢等普法活動。利用“國家憲法日”、“網絡安全宣傳周”等重要節點,開展主題普法宣傳活動。
2. 創新普法宣傳形式: 運用微信公眾號、短視頻平臺等新媒體,發布普法信息、典型案例,提升普法宣傳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3. 深化“法律進社區、進鄉村、進學校、進企業”活動: 組織民警深入基層,針對不同群體開展精準普法,提升全民法治意識。
二、 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局黨委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將其納入全局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重點。
1. 帶頭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 局主要負責同志堅持率先垂范,通過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專題研討等形式,帶頭學習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義和實踐要求,并將其貫徹落實到公安決策、執法、服務全過程。
2. 加強組織領導與部署推動: 局主要負責同志定期聽取法治建設工作匯報,主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解決法治建設重大問題。將法治建設成效納入各部門績效考核重要內容,壓實工作責任。
3. 嚴格執行依法決策程序: 堅持重大決策、重要規范性文件出臺前必經合法性審查,嚴格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序,確保決策科學民主合法。
4. 自覺維護司法權威: 支持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認真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全局民警法治觀念和依法辦事能力不斷增強。
三、 存在的問題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工作中還存在一些不足:
1. 執法精細化水平有待提升: 個別案件在取證規范性、程序完備性、文書制作精細化方面仍有提升空間。新型犯罪偵查取證能力需進一步加強。
2. 法治服務供給需持續優化: 公安政務服務與群眾日益增長的便捷高效需求相比,仍有優化空間。“互聯網+公安政務服務”的深度和廣度有待拓展。
3. 普法宣傳的針對性實效性有待增強: 普法形式有時仍偏傳統,針對不同受眾的精準化、差異化普法有待深化,普法效果評估機制需完善。
4. 執法監督合力有待進一步形成: 內部監督與紀檢監察監督、檢察監督、社會監督等外部監督的銜接聯動機制需進一步暢通和強化。
四、 2026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安排
2026年,興國縣公安局將繼續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1. 持續強化理論武裝,把牢法治建設方向。 將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長期政治任務,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能力。
2. 聚焦執法能力提升,深化執法規范化建設。 深入開展執法培訓練兵,提升民警法律政策運用、風險防控、群眾工作等能力。升級完善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功能,強化智能監管。健全完善執法責任體系和案件質量終身負責制。
3. 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嚴厲打擊侵害企業利益的違法犯罪。持續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推出更多惠企利民舉措,提升服務便利度。
4. 創新社會治理方式,提升依法履職效能。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依法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強化重點領域安全監管。
5. 壓實普法主體責任,增強全民法治觀念。 創新普法形式和載體,提升普法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會氛圍。
6. 健全內外監督機制,規范執法權力運行。 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深化警務公開,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強化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倒逼規范執法。
興國縣公安局將踔厲奮發、篤行不怠,以更高標準、更實舉措推進法治公安建設,不斷提升公安機關法治化水平和執法公信力,努力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興國、法治興國貢獻公安力量。
興國縣公安局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