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為進一步規范全省建筑垃圾處理處置,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聯合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于2025年4月9日印發《關于全面實行建筑垃圾轉移聯單管理的通知》(贛建字〔2025〕3號),現對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習近平總書記對城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4年6月,中央生態環保督察通報了江西一些地方建筑垃圾等固體廢物違法違規堆存處置問題突出。2024年11月,經省政府同意,我廳聯合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印發《江西省城市建筑垃圾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提出聚焦當前城市建筑垃圾違法違規行為,深入排查整治城市建筑垃圾產生、收集、運輸、貯存、利用和處置各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全面提升全省城市建筑垃圾規范化管理能力和資源化利用水平。
為深入抓好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指出問題整改,結合實際,決定在全省范圍內實行建筑垃圾轉移聯單管理,進一步規范全省建筑垃圾處理處置活動,加強轉移全過程的監管。
二、起草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三、主要內容
《關于全面實行建筑垃圾轉移聯單管理的通知》包括管理原則、管理內容、保障措施、其他規定四個部分。
(一)管理原則。明確本省行政區域范圍內所有建筑垃圾的排放、運輸、處置單位全面實行建筑垃圾轉移聯單管理,一式三聯。
(二)管理內容。明確建筑垃圾排放單位、運輸單位、處置單位在建筑垃圾轉移過程中應當采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和具體工作內容。
(三)保障措施。一是落實監管責任;二是強化督查檢查;三是加大宣傳引導。
(四)其他規定。一是明確排放、運輸、處置單位未運行建筑垃圾轉移聯單的須承擔相關法律責任;二是明確相關部門監督檢查發現線索并移交管理的責任;三是明確聯單制度的實施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