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興國縣2024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實施方案》興鞏辦字〔2024〕4號)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內容和重點
(一)集中排查“六個方面”
1.排查識別納入情況。以家庭為單位,覆蓋所有農村地區、所有農戶,按照我省確定的2024年防止返貧監測范圍(8500元),綜合考慮農戶收入、合規自付支出、突出困難問題和自主應對能力進行綜合研判,及時將有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識別為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以下簡稱監測對象),確保應納盡納,切實防止“一兜了之”、搞“體外循環”。
2.排查精準幫扶效能。對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的幫扶情況進行全面排查,確保應扶盡扶。重點排查是否對收入明顯較低、“三保障”和飲水安全保障出現問題的監測對象及時落實了幫扶措施,解決“三保障”和飲水安全保障等突出問題,確保“動態清零”;是否根據家庭成員勞動能力和發展需求,因人因戶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幫扶計劃;是否采取針對性措施確保幫扶計劃落地見效;是否堅持開發式幫扶方針,對有勞動能力、有發展條件的監測戶落實至少一項開發式幫扶措施,對弱勞力半勞力的監測戶創造條件落實開發式幫扶措施,對符合條件的無勞動能力監測戶做好兜底保障。重點關注識別2年以上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逐戶梳理政策措施落實情況。
3.排查風險消除情況。對監測對象進行風險消除,要堅持實事求是,強化穩定消除風險的工作要求,重點排查是否存在為盲目追求風險消除率,對不符合條件的監測對象進行風險消除。在此基礎上,對已標注“風險消除”的監測對象,有重點地開展“回頭看”,確保穩定消除風險。重點關注家庭收入是否穩定超過監測范圍、“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是否持續鞏固、監測對象識別時的返貧致貧風險是否穩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現新增的返貧致貧風險等情況。
4.排查重大風險隱患。重點排查暴雨洪澇、干旱等自然災害、農產品價格持續低迷、建筑業等重點行業用工需求或工資水平明顯下降、區域性務工就業不穩、季節性缺水等對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帶來的風險隱患。要加強部門信息共享和會商研判,針對重點區域以鄉鎮為單位制定防范規模性返貧致貧風險的工作預案,因地制宜做好排查預警,及時防范化解風險隱患。
5.排查關鍵重點區域。對省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省級“十三五”脫貧村、易地搬遷集中安置區、去年以來發生重大自然災害區域、新增監測對象明顯偏少區域、無脫貧人口但有農村人口的行政區域、2023年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考核評估發現問題整改任務重的地區等開展重點排查。
6.排查數據質量問題。著力提升數據質量,重點關注信息錄入不及時、不準確、不完整等突出問題,及時做好監測對象信息更新和完善相關工作。重點關注監測對象數據長期沒有變化等異常現象和問題相對集中的地區,加強數據分析和實地核驗,及時發現解決突出問題。
(二)重點排查“八類人群”
1.脫貧戶。重點關注2023年度低收入組脫貧人口、收入降幅較大的脫貧人口。
2.低收入農戶。重點關注家庭人均純收入較低的農戶(包括脫貧戶和監測戶),以及收入下降明顯的農戶。
3.農村低保對象和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重點關注2024 年以來新納入或已申請但未納入農村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農戶。
4.“三保障”和飲水安全問題戶。重點關注在教育、醫療、住房和飲水安全方面存在風險隱患的農戶。
5.產業影響較大農戶。重點關注受市場或自然災害影響,農產品價格大幅下跌、農產品滯銷、農產品絕收或大幅減產等發展產業失敗或受損的農戶。特別要對受活牛羊價格下行影響的脫貧養殖戶進行全面摸排。
6.就業不穩家庭。重點關注務工時間不穩定但務工收入占比高、務工返鄉回流人員以及零就業家庭。
7.特殊困難人員。重點關注獲得大額臨時救助人員、重度殘疾人、大病重病患者、精神障礙患者、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等特殊困難家庭,以及家庭主要勞動力喪失,一般農戶個人年度累計自付醫療費用超過2023年全省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358元)、一般脫貧戶個人年度累計自付醫療費用超過2023年全省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50%(10679元)的農戶。
8. 因自然災害、因突發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
二、排查方式
(一)加強工作統籌。要將集中排查工作與2023年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考核評估涉及防止返貧監測幫扶方面的問題核查整改、暴雨洪澇自然災害等規模性返貧致貧風險排查、國家層面推進覆蓋全體農戶的防止返貧致貧促鄉村振興大數據信息系統建設等工作統籌部署,避免重復進村入戶。要注重統籌做好應急救災相關工作,用好全國信息系統災情響應模塊,及時掌握災情對脫貧地區、脫貧群眾帶來的風險隱患和造成的突出影響。
(二)優化排查方法。要按照國家、省統一部署,有序開展排查工作,防止多頭排查、層層排查、反復排查。排查內容上,聚焦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飲水安全、風險隱患等方面情況,按照管用夠用的原則,分層分類排查與返貧致貧風險直接相關的農戶信息。排查方式上,各村可在全面掌握農戶日常情況的基礎上,選擇適合的方式開展排查,對重點群體特別是“八類人群”要逐一入戶排查,對其他人員可結合實際通過村級研判、線上問詢方式進行排查。
(三)強化信息支撐。為提高工作效率,切實減輕基層填表報數負擔,按照國家部署,今年集中排查工作將通過預置已有農戶相關信息的方式,讓基層干部通過“掌上核數據”代替“填表報數據”,由國家層面統一提供信息化服務APP支撐。要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繼續做好防止返貧監測幫扶明白紙“兩個全覆蓋”工作,確保監測對象申報政策“明白紙”對所有農戶全覆蓋,幫扶政策“明白紙”(即幫扶政策“明白卡”)對所有監測對象全覆蓋,兩張“明白紙”在村委會等公共場所持久張貼。
三、排查情況處理
(一)建立完整臺賬。村級要通過集中排查,摸清所有農戶情況。統一采用農業農村部提供的信息化服務APP,核實填寫農戶信息;鄉村振興站匯總掌握各村摸排情況,建立問題清單,全程跟蹤指導,匯總形成《茶園鄉2024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統計表》(見附件)。
(二)精準識別納入。對排查新發現的困難農戶,要按照防止返貧監測要求進行分析研判,分類進行處理,特別是要對重點排查的“八類人群”仔細研判評議。對符合監測對象條件的農戶,按程序識別納入,并及時錄入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系統。對因災等出現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要用好“綠色通道”,先落實幫扶措施,后補充完善相關程序,切實增強幫扶時效。
(三)落實幫扶措施。對已納入但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要堅決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及時解決問題,穩定消除返貧致貧風險。對返貧致貧風險較為復雜的,要全面梳理返貧致貧風險,落實綜合性幫扶措施。對2年以上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要進行綜合評估,有針對性強化幫扶措施,加大幫扶力度,切實提升精準幫扶效能。
(四)確認幫扶效果。對已標注“風險消除”但經排查發現消除風險不穩定、不精準的,要按程序申請“風險回退”;對標注“風險消除”后又出現新增風險的,要按程序重新識別認定為監測對象并及時給予針對性幫扶。
(五)嚴格審核責任。涉及監測對象“清退”和“風險消除回退”的,要以村為單位提出申請。嚴格履行審核管理責任,確需申請監測對象“清退”和“風險消除回退”操作的,經各村駐村領導同意后,以書面形式正式報鄉村振興工作站匯總后,向縣農業農村局提出申請,經農業農村部同意備案后統一操作。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培訓部署(8月19日前完成)。各村要及時組織開展業務培訓,確保工作人員掌握集中排查內容、重點、方法和要求。
(二)開展集中排查(9月8日前完成)。各村要組織鄉村干部、駐村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員、幫扶干部、信息員等力量,采取入戶排查、村級研判、線上問詢等方式,以家庭為單位,對所有農村地區、所有農村人口摸清情況,準確核實上報摸排信息。原則上村一級排查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三)信息核實錄入(9月13日前完成)。各村要根據工作進度,及時組織開展新識別納入、“綠色通道”、風險消除等信息錄入或標注。要認真核實填報農業農村部信息化服務APP和《茶園鄉2024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統計表》。各村在匯總審核各村提出的“清退”和“風險消除回退”后,及時上報鄉村振興站。同時,各村要全面梳理今年以來活牛羊價格下行對本地脫貧養殖戶的影響和應對情況,形成專項報告,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脫貧養殖戶受影響情況,存在返貧致貧風險新識別監測對象情況,“一戶一策”針對性幫扶措施制定和實施情況,以及下一步打算和有關意見建議等。
(四)提交總結報告(9月20日前完成)。各村要對照本通知精神,總結經驗做法,梳理困難問題,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形成集中排查總結報告報鄉村振興工作站,經各村駐村領導審定后,將蓋章掃描件(含電子版)和《茶園鄉2024 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統計表(電子版)報鄉振興站。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領會永久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的政治要求,按照“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壓實村級主體責任。各村要履行工作職責,周密部署安排,加強統籌協調,嚴格時間要求,高質量完成年度集中排查工作。
(二)加強溝通協作。各村要加強與鄉業務部門對接,進一步強化部門會商和數據共享分析研判,完善部門篩查預警機制。要用好省防止返貧監測幫扶系統,注重使用實效,提高監測幫扶的科學性、及時性、精準性。
(三)強化跟蹤指導。各村密切關注集中排查工作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加強工作調度指導,及時總結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幫助基層解決實際困難問題。在開展督促指導工作過程中,要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要求。縣、鄉將適時調度各地工作進展,對工作進度較慢、工作質量較差的地方,對在對象識別、精準幫扶和風險消除等方面異常數據集中、工作問題突出和急于翻篇轉段的地方作為重點地區,開展實地調研,指導推進工作。縣農業農村局也將適時開展跟蹤指導,有序推進集中排查工作。
(四)改進工作作風。各村要始終堅持實事求是、扎實細致的工作作風,嚴格落實“誰核實、誰錄入、誰負責”的要求,強化排查和信息錄入責任,加強數據審核分析,確保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紙面排查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五)防范風險隱患。集中排查期間,務必注意安全,如遇重大災害導致集中排查工作不能如期完成的,以村為單位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提前報備。要嚴守工作紀律和保密紀律,規范管理敏感數據信息,防范失密泄密風險。要做好政策宣傳和答疑解惑,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得在任何場合對集中排查工作發表不符合政策導向的言論,及時防范化解輿情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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