埠頭鄉城鄉低保辦理流程指南
一、申請條件
持有當地常住戶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政府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最低生活保障。
二、辦理程序
申請受理(以家庭為單位或以申請對象的名義,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入戶調查(公示)——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民主評議)——鄉鎮審核審批——縣級發放資金——長期公示。
三、申報資料
1、低保申請書(可在贛服通社會救助線上網絡掃碼申報);
2、身份證(所有16周歲以上的正面+反面)、戶口簿(第一頁+戶主頁+所有家庭成員頁)、銀行賬號(農商銀行社保卡賬號)等原件或掃描件;
3、相關人員的下崗證、離退休證、結婚證、離婚證、殘疾證、學生證(入學通知書)、疾病證明、因災證明、死亡證明及其他困難等佐證材料;
4、職工工資單或工資領取憑證;
5、養老金領取憑證;
6、職工收入情況證明(單位勞動工資、人事部門出具);
7、失業保險金領取情況證明(街道、鄉鎮勞動服務部門出具);
8、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領取證明(同上);
9、就業或職業培訓介紹證明(同上);
10、贍養或扶養(撫養)人收入證明及給付贍(扶、撫)養費證明;
11、失業人員喪失勞動能力鑒定書(縣、市、區勞動保障部門出具);
12、當地民政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辦理時間:8:30至12:00,14:30至17:30(雙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理地點:鄉政府便民服務中心社會救助受理窗口 聯系電話:0797-539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