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就業補助資金職業培訓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贛人社發〔2019〕3號)文件精神規定,參加培訓且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的,按照電子商務培訓不超過800元/人的標準予以培訓機構補貼,參加培訓且取得就業培訓合格證書的,按照就業技能培訓補貼不超過1000元/人的標準予以培訓機構補貼。經審核,現有州市自立技工學校、贛州市將軍中等職業學校等2家培訓機構共計273名學員符合就業創業培訓補貼條件,補貼金額共計252000元。
現予以公示(詳見附表),公示時間為2025年12月09日至12月17日,公示期為7天。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興國縣就業創業服務中心反映。
監督電話:0797-5307006
興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2月08日
信息來源:興國縣就業創業服務中心
信息制作:劉平平、王銳
審核校準:蔡彥平
責任編輯:周加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