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 江西省民政廳 江西銀監局 江西證監局 江西保監局
關于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
人民銀行省內各市中心支行,各設區市民政局,各銀監分局,贛州保監分局,國家開發銀行江西省分行,各政策性銀行江西省分行,各國有商業銀行江西省分行,各股份制商業銀行南昌分行,郵政儲蓄銀行江西省分行,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北京銀行南昌分行,江西銀行,省內各城市商業銀行,昌東九銀村鎮銀行,江西轄內各證券、期貨、信托公司,各保險公司省級分公司,恒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金融租賃公司:
為貫徹落實《中國人民銀行民政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關于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銀發〔2016〕65號)、《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贛府發〔2014〕15號)等文件精神,有效提升我省養老領域金融服務水平,切實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發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于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決策部署,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滿足社會日益增長的多層次、多樣化的養老領域金融服務需求為著力點,堅持改革創新和統籌安排,從組織架構、金融產品、服務方式和政策體系等多方面推進我省養老金融服務體系建設,全面提升和改善我省養老金融服務水平。
二、基本原則
(一)市場配置,政策推動。全面落實省政府鼓勵和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相關政策措施,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的配置作用,在堅持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引導金融資源向養老服務領域傾斜,進一步加強金融對養老服務業的支持力度。
(二)突出重點,講求實效。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江西省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6-2020年)》等政策和規劃要求,以滿足建設社會養老服務體系、推進醫養結合和“老有所養”需求為重點,破除制約金融服務的體制機制障礙,全面提升金融服務水平。
(三)因地制宜,分類服務。立足江西養老服務業發展和居民養老需求實際,積極探索和創新與居家養老、社區養老和機構養老相適應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提供有針對性的金融服務。
三、支持重點
(一)支持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支持城鄉社區建設居家養老(日間照料)服務中心、老年食堂、老年活動中心和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建設,支持其他為改善老年人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的便利化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支持為老年人上門提供助餐、助浴、助潔、助急、助醫等涵蓋生活照料、健康服務、文化娛樂、精神慰藉、法律咨詢等服務的居家養老服務型小微企業以及各類連鎖化、品牌化、規模化的專業組織發展。
(二)支持養老機構建設。支持包括養老院、社會福利院、老年養護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各類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綜合性服務的建筑及設施。
(三)支持老年人金融服務需求。支持老年人增加財產性收入的金融服務需求,支持老年人在養老、醫療、健身、娛樂、旅游等方面的金融服務需求。
(四)支持涉老企業發展。支持直接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服務、產品用品的企業發展。
四、主要目標
到2020年,基本建立與江西省人口老齡化進程相適應、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協調、與多層次養老服務市場相配套,覆蓋廣泛、種類齊全、功能完善、服務高效、安全穩健的養老金融服務體系。
——金融組織更加完善。省內各類金融機構普遍建立適應江西老齡化社會發展要求的內部架構和管理體制,設立一批養老金融事業部,建立一批服務養老的金融專營機構,培育一批養老領域金融中介機構。
——金融產品更加齊全。省內各類金融機構創新一批符合當地養老服務業發展特點,多元化、差異化、定制化的金融產品,重點支持一批當地養老服務項目和企業,顯著提高居民養老財富儲備和養老服務支付能力。
——金融服務更加高效。推動一批省內金融機構服務網點向老年客戶人群集中的空白區域延伸,完成一批金融機構營業網點適老化設施改造,培養一批金融服務“聯絡員”,力爭實現養老金融服務質量明顯提升,大型居民社區老年人群體就近享受金融服務的全覆蓋。
五、工作措施
(一)加快完善養老金融服務組織體系
1.組建專業養老金融服務組織。積極引導金融機構優化內部組織結構和管理體制,建立適應養老服務業發展的組織管理體系。省級大型國有商業銀行積極向總行爭取,申請設立養老金融事業部進行試點;支持大型證券、保險公司和股份制商業銀行在老年人口分布密集區域的分支機構組建養老金融發展專業團隊,推動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成立以養老金融服務為經營宗旨的特色分(支)行等專營機構,提升養老金融服務專業化水平。
2.推進養老金融中介體系建設。鼓勵各金融機構加強與融資擔保機構合作,建立服務養老融資擔保合作機制,引導各類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的支持力度。充分發揮省級再擔保公司風險分擔的作用,減輕擔保公司的代償壓力,為養老服務業提供融資支持創造條件和動力。積極引導征信機構、信用評級機構面向養老服務業開展征信、評級服務,鼓勵銀行與征信機構、信用評級機構合作,對養老服務機構實施分類信貸扶持。支持發展與養老領域金融創新相適應的法律、評估、會計等中介服務機構,鼓勵金融機構與養老信息和智慧服務平臺合作,整合運用“互聯網+”大數據資源,提供更高效的金融服務。
(二)滿足養老服務業信貸需求
1.優化養老服務業信貸政策環境。根據我省養老服務業發展現狀和相關規劃,推動各地為養老服務業提供多樣化、差異化的信貸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企業或個人投資設立的養老機構,支持以投資企業或個人作為承貸主體發放貸款。開展民辦非企業法人作為合格的承貸主體直接發放貸款的制度研究,選擇條件相對成熟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或地區先行先試。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民政部門、行業協會等合作開展養老信貸專項培訓,提升養老信貸專業化水平。積極發揮政策引導作用,通過貸款擔保、貼息和風險補償等辦法,有效引導信貸資金投向養老服務業。對支持養老服務業力度較大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將在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使用方面給予適當傾斜。推廣國家開發銀行江西省分行支持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四臺一會”(即統貸平臺、擔保平臺、管理平臺、公示平臺和信用協會)模式。
2.創新養老服務業信貸產品。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結合養老機構經營特點,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下,建立適合養老服務業特點的授信審批、信用評級、客戶準入和利率定價制度,開發適應性強的養老服務專項信貸產品。重點推進“兩貸四通”養老服務貸款。一是根據政府向養老機構簽訂養老服務購買協議,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服務協議應收賬款權益項下質押貸款,開發“服務協議訂單貸”貸款品種。二是根據各級政府對民辦養老機構建設獎補和運營獎補等政策扶持措施,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以預期獎補資金為質押,開發“獎補資金質押貸”貸款品種。三是探索設立養老服務業貸款風險擔保補償基金,研究設立“財政惠老信貸通”貸款品種。四是積極探索將“財園信貸通”、“財政惠農信貸通”和“扶貧和移民產業信貸通”業務拓展到養老服務領域,滿足不同層次養老產品用品企業、養老服務機構的信貸需求。同時,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探索以養老服務機構有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產權明晰的房產等固定資產為抵押,提供信貸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開展動產、知識產權、股權等抵質押貸款創新,滿足養老服務企業多樣化融資需求。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探索對運行穩健、資信良好的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提供無抵押無擔保的信用貸款。對建設周期長、現金流穩定的養老服務項目,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適當延長貸款期限,靈活采取循環貸款、年審制、分期分段式等多種還款方式。探索開展對農村養老服務機構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房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為抵押的貸款。
3.加大對小微養老服務機構和居民養老的信貸支持。對個人投資設立的小型養老機構,充分利用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給予信貸支持。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與有關部門合作,全面推進“城鎮困難群體助保貸”和“農村失地農民助保貸”業務,幫助城鄉困難居民繳交社會養老保險,讓更多的城鄉居民納入社會保障范圍。將養老服務貸款對象的年齡放寬到70周歲,貸款期限延長為15至30年,并實行優惠利率。結合江西的山水、溫泉及生態優勢,鼓勵金融機構加快老年醫療、健身、娛樂、旅游等領域消費信貸產品創新,為居民養老提供更多便利的金融服務。
(三)著力拓寬養老服務業發展融資渠道
1.推動養老服務企業上市或在股權交易中心融資。加強對中小養老服務企業的培育、篩選和儲備。支持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企業上市融資或在股轉系統掛牌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已上市養老服務企業在資本市場進行并購重組及再融資。積極開辟綠色通道,為中小型養老服務企業在江西聯合股權交易中心掛牌、股份轉讓等融資行為提供便利。對養老服務企業上市融資按照相關政策給予專項資金獎補。
2.支持養老服務業通過債券市場融資。支持處于成熟期的優質養老服務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公司債、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方式融資。積極發揮各類擔保機構的增信作用,為中小養老服務企業發債提供增信支持。對養老服務企業在債務融資過程中產生的法律、評估、會計等中介服務費用,適當減免或獎補。對運作比較成熟、未來現金流穩定的養老服務項目,可以項目資產的未來現金流、收益權等為質押,發行項目收益權票據、資產支持證券等產品。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通過發行金融債、信貸資產支持證券等方式,募集資金重點用于支持小微養老服務企業發展。
3.鼓勵多元化資金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探索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建設或發展養老機構,鼓勵銀行、證券、保險、基金等金融機構創新適合PPP項目的融資機制,探索與政府購買基本健康養老服務配套的金融支持模式。探索組建省養老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吸引一批金融等社會資本進入養老服務業。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鼓勵各地設立養老服務政府投融資平臺,積極推動金融機構通過政府融資平臺,采用批量信貸支持模式。推進“政金老”合作對接平臺建設,民政部門要牽頭建立優質養老服務企業、項目融資需求名錄,擇優向金融機構推薦。鼓勵金融機構通過基金模式,探索運用股權投資、夾層投資、股東借款等形式,加大對養老服務企業、機構和項目的融資支持。支持養老產業投資引導基金,通過階段參股、跟進投資等方式,引導和帶動社會資本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的投入。支持省內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全省金融服務養老產業發展基金。鼓勵風險投資基金、私募股權基金等投資處于初創階段、市場前景廣闊的養老服務企業。鼓勵江西金融租賃公司根據全省養老服務業特點,開發價格公允的融資產品,為養老企業提供融資租賃等金融服務。鼓勵中航信托、中江信托公司利用信托制度優勢,積極開發各類附帶養老保障的信托產品,助力養老服務業發展。
(四)大力推動保險與養老服務業深度融合
1.鼓勵保險機構投資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積極推動保險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投資優勢,以投資新建、參股等方式參與全省重點養老服務工程建設項目。支持保險資金通過全資、股權合作、信托投資基金等模式興辦養老養生、健康體檢、醫療護理等養老服務機構,增加養老床位和養老服務供給,促進保險業與養老服務業融合發展。推動落實中國人壽、泰康人壽等保險機構與省政府簽訂的養老服務產業發展協議,幫助保險機構設立的醫養基地項目簡化審批手續,落實土地、稅收等多方面的優惠政策。落實中國保監會《保險業對口支援江西省贛州市定南縣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指導意見》,促成有關養老民生項目盡快落地。
2.支持保險機構加強風險責任保障服務。保險機構要加強與各類養老服務組織合作,積極發展針對養老機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的綜合責任保險。支持保險機構合理設計產品條款,科學厘定費率,完善意外傷害事故的鑒定與賠償標準,建立合理認定責任事故、妥善解決賠償糾紛的規范化程序,為養老機構責任保險依法、公平、合理的賠付創造有利環境,確保老年人合法權益得到保護,為養老機構運營提供有效的風險責任保障服務。
3.鼓勵發展老年人養老保障計劃。支持保險機構將老年醫療資源與養老資源相整合,將保險商業化運營管理的成功經驗運用于對醫療機構和養老機構的管理上。鼓勵保險機構積極拓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為廣大居民提供更多的養老保障。鼓勵保險機構積極發展護理保險、意外傷害保險、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獨生子女家庭保障計劃等面向老年人的保險產品。推動建立功能明晰、費用合理、管理完善的老年人醫養結合綜合養老保障計劃,實現養老、康復、護理、醫療等保障與服務的有機結合,滿足老年人的綜合養老保障需求。鼓勵有條件設區市使用醫保基金賬戶結余統一為參保人購買護理保險產品。支持省內保險公司發展農民養老健康保險、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等普惠保險業務。
(五)全面提升老年金融服務質量和水平
1.提升居家養老金融服務的便利性。鼓勵金融機構優化網點布局,對居家養老較為集中的地區增加服務網點,提高老年人客戶金融服務的可得性。對老年客戶人群相對集中的銀行網點空白地區,江西銀監局要優先審批設立銀行機構網點。鼓勵金融機構在居民區設立便民服務站,增設ATM機、存折補登機、多媒體查詢終端等自助設備,滿足老年群體居家養老的金融服務需求。支持金融機構對營業網點進行適老化改造,加強助老設備、無障礙設施建設,開辟老年客戶服務專區,設立敬老服務專窗、綠色通道等。
2.提升老年群體金融服務的舒適性。鼓勵金融機構積極介入社會保障、企業年金、養老保障計劃等業務,做好支付結算、賬戶管理、托管和投資等金融服務。鼓勵為老年客戶存款及金融產品業務及時提供到期提醒服務。加強老年金融消費者教育和權益保護,加大理財產品等新型金融業務的宣傳和普及力度,在確保展業合規的基礎上,主動為老年客戶提供優質服務,悉心為老年客戶辦理金融業務。支持金融機構建立金融服務“聯絡員”制度,通過短信通知、電話告知等方式,為老年客戶提供“一對一”貼心服務。
3.發展服務居民養老的金融產品。鼓勵銀行、證券、信托、基金、保險等各類金融機構針對不同年齡群體的養老保障需求,開發可提供長期穩定收益、符合養老全生命周期需求的差異化金融產品。大力發展養老基金產品,鼓勵個人通過各類專業化金融產品投資增加財產性收入,提高養老保障能力。鼓勵金融機構積極探索代際養老、預防式養老、第三方付費養老等養老模式和產品。
六、組織保障
(一)建立協調機制。建立由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和省民政廳牽頭,江西銀監局、江西證監局、江西保監局參與的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工作協調機制,負責全省養老金融服務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推進養老金融服務體系有序運行。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和省民政廳要主動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各成員單位要落實分管責任人,切實履行好監督和引導職責,形成金融工作合力,推動全省養老服務業健康發展。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協調工作會議,遇有重大事項或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研究解決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
(二)明確工作職責。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根據省民政廳推薦的養老服務項目列出信貸重點支持對象,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基礎上對其給予積極支持,加大支小再貸款和再貼現工具的運用力度,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養老服務業的信貸支持。省民政廳負責搜集和篩選優質的養老服務項目,建立健全養老服務項目數據庫和推薦機制,督促各級民政部門指導養老機構規范經營行為,健全財務制度,提高承貸能力和償付水平。江西銀監局、江西證監局、江西保監局要不斷完善金融監管政策,加強對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養老金融服務領域創新的指導、督導,推動全省養老金融服務水平上臺階。
(三)加強監測評估。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省民政廳、江西銀監局、江西證監局、江西保監局要研究建立江西省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專項統計制度,省內金融機構要按季向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對口監管部門報送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的工作報告。適時開展養老金融服務效果評估工作,建立相應的激勵約束機制,在制度層面推動養老金融穩健發展。加強對養老服務機構民間融資、民間借貸的監測工作,有效防范養老領域非法集資。
2016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