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救助政策告知書
廣大人民群眾、黨員干部:
冬春救助重點是解決自然災害發生后的當年冬季、次年春季 受災人員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難,優先做好倒房重建戶和受災的低 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剛性支出困難家庭、 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家庭、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 人等特殊困難群體以及因災重大傷病救治、農作物絕收或家庭財 產損失嚴重等造成生活困難家庭的救助。重點有以下情況之一的, 不符合享受冬春救助政策:
(一)當年未受災的家庭;
(二)已納入集中供養范圍的特困人員、孤兒;
(三)當年受災但申請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有兩套及以 上住房,且其中一套為商品房;
(四)當年受災但申請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有相對穩定 收入,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高于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 活保障標準3倍以上的;
(五)當年受災但申請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為公職人員 的,且家庭無重大剛性支出的。
請廣大人民群眾和黨員干部相互告知,并積極支持和監督冬 春救助工作。監督電話:(0797-5317586)。
興國縣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10月10日
